南靖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南靖县新闻出版广电局牌子。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艺术、文化和旅游市场、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等领域的法律和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艺术、文化和旅游市场、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文物)、体育、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文化体育产业、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电领域的体制机制革。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活动,指导、监管全县重点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旅游设施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策划、宣传,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区域协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开拓旅游客源市场,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相关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南靖优秀文化、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相关门类艺术和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县文化(文物)、体育、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工作。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勘探工作;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管理和开发利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历史背景和文化名城、街道、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的具体工作;依法管理文物流通和社会流散文物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方面的业务建设和科研工作;承担文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指导并开展优秀民间民俗文化的传承普及,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新闻出版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和法规,负责管理全县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全县新闻出版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监督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出口等。组织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负责记者证有关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县广播影视事业发展,负责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行业。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业务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播出内容、信息网络传播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内容监管;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覆盖、运行维护、技术检验测试和安全播出监督管理;负责境内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及设施安装单位的管理;推动电影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监管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九)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研究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扶持政策,负责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项目实施和产业对接,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 、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负责全县运动员队伍的建设和体育人才的培养,组织协调重大体育竞赛;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老年体育工作;指导体 育宣传、科研、教育工作。承担县体育总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 处全县性,跨镇(园)文化、文物、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和广电等市场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查处督办辖区内的违法案件,维护市场秩序;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督管理,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新闻出版广电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新闻出版广电科学技术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新闻出版广电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二)指导、管理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及对台港澳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承办对外及对台港澳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交流项目的各项事务 。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上级关于转变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最多跑一趟”改革创新工作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监督管理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政策引导和规划,整合各类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健全现代文化、体育、旅游产业体系,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活力,促进文化、体育、旅游融合发展,传承中华优良历史传统文化,更好地满足人民日渐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十六)关于动漫和在线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出版环节动漫作品及影视和网络视听中动漫节目的监管,按照网络出版服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实施监管;负责动漫和在线游戏的市场监管以及依法对动漫、在线游戏产品内容做审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动漫和在线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等。